古詩詞經過時間沉淀、歲月更迭,愈發讓詩意更加的濃厚,下面為大家整理了曾鞏《禿禿記》原文及翻譯注釋,讓我們一起來領略詩詞的魅力與情感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![]() 《禿禿記》原文
《禿禿記》
曾鞏
禿禿,高密孫齊兒也。齊明法,得嘉州司法。先娶杜氏,留高密。更紿娶周氏,與抵蜀。罷歸,周氏恚齊給,告縣。齊貲謝得釋。授歙州休寧縣尉, 與杜氏俱迎之官,再期,得告歸。周氏復恚,求絕,齊急曰:“為若出杜氏。” 祝發以誓。周氏可之。
齊獨之休寧,得娼陳氏,又納之。代受撫州司法,歸間周氏,不復見, 使人竊取其所產子,合杜氏、陳氏,載之撫州。明道二年正月,至是月,周氏亦與其弟來,欲入據其署,吏遮以告齊。齊在寶應佛寺受租米,趨歸,捽挽置廡下,出偽券曰:“若傭也,何敢爾!”辨于州,不直。周氏訴于江西轉運使,不聽。久之,以布衣書里姓聯訴事,行道上乞食。
蕭貫守饒州,馳告貫。饒州,江東也,不當受訴。貫受不拒,轉運使始遣吏祝應言為覆。周氏引產子為據,齊懼子見事得,即送匿旁方政舍。又懼, 則收以歸,扼其喉,不死。陳氏從旁引兒足,倒持之,抑其首甕水中,乃死, 禿禿也。召役者鄧旺,穿寢后垣下為坎,深四尺,瘞其中,生五歲云。獄上更赦,猶停齊官,徙濠州,八月也。
慶歷三年十月二十二日,司法張彥博改作寢廬,治地得坎中死兒,驗問知狀者,小吏熊簡對如此。又召鄧旺詰之,合獄辭,留州者畢是,惟殺禿禿狀蓋不見。與予言而悲之,遂以棺服斂之,設酒脯奠焉。以錢與浮圖人升倫, 買磚為壙,城南五里張氏林下瘞之,治地后十日也。
嗚呼!人固擇于禽獸夷狄也。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養,知不相禍也,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。如齊何議焉?買石刻其事,納之壙中,以慰禿禿,且有警也。事始末,惟杜氏一無忌言。二十九日,南豐曾鞏作。
《禿禿記》譯文
禿禿,是高密縣人孫齊的兒子。孫齊考中明法科,因而得到嘉州司法參軍的職務。他先前已經娶有妻子杜氏,將杜氏留在家鄉高密,孫齊卻將這事隱瞞起來,用欺騙的手段又娶周氏,與周氏一起到蜀中赴任。任期滿后,一塊兒回高密,周氏才知道孫齊已有妻室,怨恨孫齊騙了她,于是告到縣里,孫齊向縣官送錢財,說好話,事情便就這樣了結了。孫齊又被任命為歙州休寧縣縣尉,連杜氏一起帶去上任。過了兩年,孫齊請假回老家獲得批準,周氏還為這事憤憤不平,要求離婚。孫齊急了,說:“為了你,我可以與杜氏和離!”并且剪下頭發,立下誓言,周氏才答應了他。
孫齊假滿后獨自一人到休寧縣任上,遇到妓女陳氏,又將她納為妻。任滿,縣尉另有人替代,他接受了撫州司法參軍的任命,回高密與周氏分開,不再與她相見,卻派人偷偷地將她所生的兒子抱了來,同杜氏、陳氏一起帶到撫州,于明道二年正月到任。這個月,周氏也與她弟弟來到撫州,想要進入并占據孫齊的官署,被吏人攔住,并把這事報告了孫齊。孫齊正在寶應佛寺里收租米,聽后立刻趕回去,揪起周氏放到走廊上,拿出假造的文書說:“你是我的傭人,怎么敢如此胡作非為!”于是一起到州里去辯理,周氏沒能申冤。周氏上訴到江南西路轉運使,也不聽她的。過了好久,周氏無可奈何,只好用布衣寫上自己的籍貫姓氏和幾次告狀的經過,流落路上討飯。
這時,蕭貫任饒州知州,周氏到他那里去向他申訴。饒州屬江南東路,按規定不應該接受她的訴狀,但蕭貫并不推辭,仍然受理。轉運使這才派公吏祝應言前往調查,周氏以她所生的兒子為證據。孫齊害怕兒子被發現,事實真相敗露,就將兒子藏到附近方政的屋子里。隨后仍怕被發現,又將兒子帶回家來掐住他的咽喉,沒有死,陳氏從旁邊抓住小孩的雙腳,倒提起來,把頭按進一大甕水中,小孩才死,這就是禿禿。孫齊于是叫來差役鄧旺,讓他在寢室后面的墻下挖了一個坑,深有四尺,將尸體埋在里面,禿禿這年只五歲。蕭貫將孫齊的罪案報上去,恰遇大赦,但還是停了孫齊的官職,流放到濠州去管制起來,這是明道二年八月的事。
慶歷三年十月二十二日,撫州司法參軍張彥博改建寢室,挖地發現了坑中的孩子的尸體,查問知道情況的人,有個叫熊簡的小吏回答如上。又叫來鄧旺盤問,又核對了當年辦案的供詞,凡是保存在州里的都這么說,只是殺死禿禿經過的材料沒有看到。張彥博向我談到這件事,為禿禿的慘死而悲痛,于是用棺材喪服收斂了他的遺骸,并設置酒肉祭奠。又出錢給僧人升倫,叫他買磚砌成墓穴,在城南五里處一家姓張的樹林下埋葬,時間在挖地得骨后的第十天。
啊!人本就區別于禽獸野蠻人。禽獸野蠻人對與他結合生育的,知道不互相禍害,相互禍害那么人類早就滅絕了。像孫齊這樣的人該怎樣評價呢?買來石碑,刻上這件事,放到墳中,用來祭奠禿禿,并且用來告誡世人。事件的整個過程,只有杜氏全沒有一句違忌的話。二十九日,南豐曾鞏寫。
《禿禿記》的注釋
禿禿:高密人孫齊的兒子。
記:一種文體。可以寫景、敘事,多為議論,但目的是為了抒發作者的情懷和抱負。
高密:縣名,在今山東省。
明法:貢舉科目名,在“諸科”中地位最低。
嘉州:州名,今四川樂山市。
司法:即司法參軍的簡稱,置于各州,掌議法斷刑。
紿(dài):欺騙。
罷歸:罷職回鄉以后。
恚(huì):憤怒、怨恨。
貲(zī):同“資”,錢財。
得:被授予官職。
歙(shè)州休寧:地名,在今安徽省休寧縣。
縣尉:官名,位在縣令以下。
再期:兩年以后。
若:你。
出:遺棄,休棄。
祝發以誓:斷發為誓。祝:斷絕、削去。
撫州:地名,在今江西省,治所在臨川。
明道:宋仁宗年號(1032--1033年)。
入據:進入并住到。
趨:快走。
捽(zuó):揪。
廡(wǔ):堂四周均廊屋。
偽券:偽造的賣身契約。
傭:受雇之人,傭人。
不直:沒有得到公平的裁決。
江西:即江南西路。宋真宗天禧四年(1029年),分原江南路為東、西二路,簡稱江東、江西。江南東路治所在江寧府(今南京),江南西路在洪州(今南昌)。撫州屬江南西路。
轉運使:官名,經管財賦、監察等事。
不聽:不予受理。
聯訴事:幾次告狀的事實經過。
蕭貫:字貫之,臨江新榆(今江西新喻縣)人,為官敢作敢為。
饒州:地域主要在今江西上饒地區,治所在鄱陽縣(今江西波陽)。
不當受訴:因撫州在當時屬江南西路,而蕭貫是江南東路饒州的官員,按理不應當受理此案。
貫受不拒:蕭貫仍然受理,沒有推辭。
覆:回復,意即說明情況。
見(xiàn)事得:事實被別人知道。見:同“現”,被發現、被看見。
抑:摁、按。
甕(wèng):大水缸。
垣(yuán):墻。
瘞(yì):埋葬。
徙(xǐ):流放。
濠(háo)州:州名,在今安徽鳳陽東。
張彥博:作者友人。字文叔,蔡州汝陽(今河南汝南縣)人。
坎:墓穴,墓坑。
詰(jié):查問、查究。
棺:棺材。
斂:成殮。
浮圖人:僧人。浮圖:梵語音譯,也作“浮陀”、“浮屠”,即佛。
壙(kuàng):墓穴、墳墓。
治地后十日也:指挖地得骨后的第十天。
擇于:區別于。
夷狄:對少數民族的泛稱。
不相禍:不加傷害。
簡短詩意賞析 文章記敘了五歲小兒禿禿慘死于父親孫齊之手的原因和改葬過程,嚴厲譴責了禽獸不如的司法官孫齊,同時也暴露了封建社會法律政令的本質。文章于瑣屑記載中,刻畫了官吏的丑惡靈魂,形象逼真,語言生動。 作者簡介 曾鞏(1019年9月30日-1083年4月30日,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-元豐六年四月十一日),字子固,世稱“南豐先生”。漢族,建昌南豐(今屬江西)人,后居臨川(今江西撫州市西)。曾致堯之孫,曾易占之子。嘉祐二年(1057)進士。北宋政治家、散文家,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為“南豐七曾”(曾鞏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紆、曾纮、曾協、曾敦)之一。在學術思想和文學事業上貢獻卓越。 更多古詩詞的原文及譯文: 1、“文天祥《念奴嬌·驛中別友人》”的原文翻譯 2、“柳宗元《衡陽與夢得分路贈別》”的原文翻譯 3、“辛棄疾《定風波·山路風來草木香》”的原文翻譯 4、“孟浩然《送王昌齡之嶺南》”的原文翻譯 5、“李賀《雁門太守行》”的原文翻譯 |